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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虐待被监管人是怎么罪名
释义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检察侦查十四个罪名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二、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
    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三、破坏监管秩序罪如何量刑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处罚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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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2: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