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代借人签名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可以找借款人还钱,也可以找代借人还钱。(1)借款人承认有借款事实的,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2)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的,但代借人有证据证明是借款人借钱的,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3)借款人不承认存在借款事实,代借人没有证据证明确实由借款人借钱的,找带代借人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