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规定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规定有下列内容: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二、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多久发放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没有严格遵照法律来实施,懒政不作为导致发放时间一再延期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 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程序 1.审批建设项目。 2.提出用地申请。 3.公示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情况。 4.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并对征地补偿相关事项组织协商。 5.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确征地调查结果。 6.核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进行征地报批。 7.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必要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8.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9.公告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 1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