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侵犯了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2、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军队武器装备。 3、行为人是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