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办理流程及地点: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先到华侨路52号南京房产档案馆查询,凭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到南京发行的报社遗失启示登报,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后可到鼓楼区华侨路35号、秦淮区大光路49号或玄武区龙蟠路9号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遗失补证。 2、办理遗失补证需要的材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 (1)、第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华侨路35号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4)、房改房顶层户室初次登记或已领取房改购房权证发生坐落、姓名、首次上市交易等变更、转移或非成套住宅等,测绘出图需五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登记费:10元/证; (2)、配图资料费:20元/证。 (3)、房产登记费、测绘费、交易手续费、查档费等可用现金、支票和电汇支付。 4、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