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不履行债务另一方可以不还吗 |
释义 | 如果夫或妻对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的,不用还。但如果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家庭共同经营等相关方面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夫妻一方银行卡欠款,另一方会被发现吗 夫妻一方银行卡欠款,另一方会被发现。信用卡承担起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取决于: 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对一方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 二、男方用女方的身份证办的贷款,离婚时如何解决 男方拿女方身份证办贷款,离婚时的处理要依据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而定。 如果其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妻子时候追认的,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清偿,如果女方对其债务不知情并且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女方无需偿还,由男方承担该债务。 三、老公信用卡欠款对方起诉还能起诉他吗 老公信用卡欠款对方是否可以起诉还款要区别以下情况: 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对一方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