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险一金缴纳比例 |
释义 | 六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22%,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9%~12%,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4%~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7%~0.8%,个人不缴 住房公积金:比例最低为5%,最高不超过12%。 六险一金,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这是六险一金最重要的一项。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职工有下列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六险一金中的“一金”,指的就是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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