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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合同终止后有无期限规定
释义
    担保合同中是有对担保期限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是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的,担保合同的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给别人做担保怎么取消
    担保人除非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是不能取消担保的。如果担保期限届满、担保无效的,可以取消担保。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双方没有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申请事后担保的期限
    三、借钱担保人的期限
    借钱担保人的期限如下:
    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担保期限即依约定;如果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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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