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年两审没有取消,机动车从注册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年检: 1、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2、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免检,从2020年11月20日起,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10年以上的,延续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3、载货汽车及中型、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4、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每年检验一次。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