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级干部的丧葬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烈士和因公牺牲者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者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法律分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拓展延伸 处级干部的丧葬福利政策有哪些? 处级干部的丧葬福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处级干部享有丧葬费用的报销。具体费用标准根据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其次,处级干部的丧葬仪式可以享受一定的优待,如提供丧葬用品、安排专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此外,对于丧亲的处级干部,还可以获得一定的丧亲抚恤金或丧葬补助金。同时,一些地方还为处级干部提供了丧葬服务的统一安排,包括殡仪馆、火化场等。总体而言,处级干部的丧葬福利政策旨在为其家属提供一定的经济和服务支持,以减轻丧亲之痛和负担。 结语 为了更好地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权益,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新规定,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员可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而病故的人员可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此外,一次性抚恤金的经费将继续按照现行渠道解决。对于处级干部的丧葬福利政策,包括丧葬费用报销、优待待遇和丧亲抚恤金等,旨在为其家属提供经济和服务支持,减轻丧亲之痛和负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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