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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有哪些?
释义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如下: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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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