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纸质版劳动合同,当时没有给我,后来因为学校需要,发给我了一份电子版的,违法吗 |
释义 | 公司未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违法,劳动者可向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盖章。若给劳动者带来损害,公司需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劳动者一份,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双方各执一份,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公司盖章;给劳动者带来损害的,公司要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及合法性问题 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及合法性问题是一个涉及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的重要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可以是纸质版或电子版。纸质版合同通常需要双方签字并交换副本,而电子版合同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子签名等方式进行签署。从法律角度来看,只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无论是纸质版还是电子版,都具备合法性。因此,您所描述的情况并不违法。然而,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证据性,建议在签订合同时保留相关的书面记录,并确保双方都能获得合同副本。如果您对具体情况有更多疑问或需要法律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如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未提供给劳动者一份,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否则劳动者可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有权责令公司盖章。如公司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及合法性问题是一个重要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签订方式可以是纸质版或电子版,只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都具备合法性。然而,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证据性,建议在签订合同时保留书面记录,并确保双方都能获得合同副本。如需法律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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