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欠我3万元不还,现已到执行阶段,请问我可以要求法院查封他价值200万的房子么? |
释义 | 被告欠我3万元不还,现已到执行阶段,请问我可以要求法院查封他价值200万的房子么?被告欠你3万元不还的,到执行阶段后,你一般不可以要求法院查封他价值200万的房子。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根据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可以要求查封该房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为您做出的相关解答,希望我的回答对您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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