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在校期间由谁担任监护人? |
释义 | 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不是学校,而是父母或其他经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生活、管理财产、代理民事活动、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代理诉讼。监护人需要具备监护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分析 一、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是学校吗 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不是学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监护人有以下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监护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定监护人的条件是有监护能力,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顺序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并非学校,而是其父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生活、管理财产、代理民事活动、进行管理和教育以及代理诉讼等。监护人需要具备监护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将承担法律责任。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若父母无监护能力,可由祖父母、兄姐或经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当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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