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 裁定书的格式、写法、署名等与判决书基本相同。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二、执行裁定书是结案吗 是已经结案了。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 法院判决书下来15天后,就能执行。判决书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执行,一审判决是判决书下来后15天双方均无上诉,就生效,二审的判决,判决书下来后就已经生效。判决申请执行的实际上是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有关系,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四、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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