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门养老保险补贴多少钱 |
释义 | 江门养老保险补助金范围(补助金对象): 1、个人保险支付补助金。地方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2、基础养老金。各级财政按有关规定共同出资建立。 3、特殊群体补贴。城乡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投保人,其个人缴费由所在市、区人民政府按最低缴费等级标准全额支付养老保险费至60岁,但最多不超过15年。所需资金,由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江门养老保险补助金标准: 1、各级人民政府向参加者支付补助金,选择每年支付360元以下等级标准的,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选择支付4480元以上等级标准的,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有条件的市(区)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高支付补助金的基准,自己承担增加的资金。 2、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5元;从2015年7月1日起,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有条件的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 3、特殊群体补贴。最低缴费等级为120元支付养老保险费。 4、葬礼费用的赔偿金。参保人死亡后可向其家属发放不少于500元的丧葬抚恤金。江门养老保险补贴条件: 1、凡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参保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对其缴费给予补贴。 2、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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