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的推翻方法通常如下:想要推翻公证遗嘱的,那么只能通过让立遗嘱人重新立一份遗嘱,然后进行公证的方法来推翻原先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是不能推翻公证遗嘱的,因为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并且公证遗嘱一般是hi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 一、立遗嘱都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二、公证遗嘱和代书遗嘱哪个效力高 在实践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处进行公证的。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三、老人生前遗嘱公证有效吗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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