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附条件不起诉解除强制措施吗 对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就是不提起刑事诉讼,不提起刑事诉讼,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解除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附条件不起诉的六种情形都有哪些 (1)主观方面恶性较小,或具有过失、受骗、被胁迫等; (2)平常表现较好,属偶发性犯罪的; (3)犯罪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不具有重新危害社会或者串供、毁证、妨碍作证等妨害诉讼进行的可能; (4)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流窜作案、有固定住址及帮教、管教条件; (6)犯罪嫌疑人与被害方均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