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如何认定 |
释义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方式,要求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的违法故意,并且实施了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更多人,且彼此之间明知在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在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围绕共同的侵害对象,为实现共同的违法目的而实施的。如果行为人只是各自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行为是过失的违法,都不能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 法律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出于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符合以下特征:一是,行为主体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二是,几个违法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违法故意。即行为人对于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持故意的心理状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时,几个行为人相互明知在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是过失的违法,比如在施工中过失破坏了电力设备等,不能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几个行为人虽然是故意违反治安管理,但是没有共谋,只是各自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也不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三是,几个违法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法行为人各自的行为都是在他们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围绕共同的侵害对象,为实现共同的违法目的而实施的。他们每个人所参与实施的违法行为,都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是完成某一违法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拓展延伸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是指在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多人共同参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界定和判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依据包括:1)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即多人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故意和目的;2)共同行为的客观行为表现,即多人之间存在明确的行动协作和互相配合;3)共同行为的实质性参与,即每个参与者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具有一定的实质性作用。认定程序一般包括事实调查、证据收集、证人证言、法律适用等环节,由执法机关或法院依法进行。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的明确,有助于确保公正的司法判决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结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方式,根据违法行为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分别处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出于共同的违法意图,实施了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需要满足以下特征:行为主体为两人或以上,几个违法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违法故意,并且各自实施的违法行为在共同的违法目的下具有因果关系。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对于过失的违法行为或没有共谋的个别行为,不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每个人参与的违法行为都是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社会的危害结果负有共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一节调查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章执法监督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一节调查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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