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起医疗事故及纠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
释义 | 引起医疗事故及纠纷的主要因素是1、医德医风存在问题、2、医疗质量存在问题、3、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欠缺4、医护人员缺乏法律知识5、护士身心耗竭综合征6、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原因7、护理记录缺陷 1、医德医风存在问题 一些医务人员医德水准不高,服务意识差,行业作风存在严重缺陷。 2、医疗质量存在问题 (一)是医务人员因为技术原因或是业务水平所限,或是病程演变尚不足以认清,以致误诊误治; (二)是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以及医疗设备的故障所造成的医疗过失; (三)是院内交叉感染以及不可预见的医疗意外; (四)是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的医疗创新过程中也会有失误和挫折; (五)是医患双方认知上存在差异,对医护人员来说,最重要的是按医疗原则实施正确的诊疗护理,而对患者及家属来说,更重要的是患者的感受及疗效。双方由于对疾病、治疗方案认知上的差异可引起纠纷; 六是医患双方的不良情绪引起纠纷,如:医护人员的厌烦、不满、紧张及不安全感等不良情绪;患者对医护人员缺乏信任,全程监督医疗护理操作,违反了医院制度及操作原则,给医疗护理操作带来不便,同时使医护人员产生反感对立情绪。 3、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欠缺 患者到医院就诊己不仅仅是对医疗质量有要求,还需要医院提供综合性的人性化服务。若医护人员言行不谨慎,说话不注意技巧,工作不讲究方法,都可以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 4、医护人员缺乏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有权了解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处置以及病情预后等情况,有权要求医护人员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有权了解医疗过程中的费用使用情况。如果医护人员拒绝提供患者要求知道的有关问题,可能导致侵犯患者知情权而致医疗纠纷。 5、护士身心耗竭综合征 主要体现在:一是社会心理支持不足,社会地位低,护理人员的辛勤劳动得不到应有的承认与尊敬,主观上形成了不良的身心疲劳状态;二是护士缺编,工作时超负荷运转;三是角色冲突,人际关系不良及轮班制度。 6、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原因 一种心态是由于对疾病的恐惧、焦虑而引发的急燥心理,要求“医到病除”,立杆见影;二是烦恼、愤怒和多疑;三是对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缺乏认识,仅从诊疗效果或预后状况判定医疗的服务质量,认为诊断不出来就是误诊,出现并发症就是误治,把医疗服务等同于购物,不称心可以包退、包换。 医患纠纷中的患方人群大多是中低收入阶层,纠纷原因多是与医疗费用有关系,纠纷的目的则大多也是为了钱。 7、护理记录缺陷 医疗护理记录缺陷是造成纠纷的隐患,在法庭上将给医院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医护人员在做文书的记录时,一定要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一、患者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 1、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2、财产权; 3、公平医疗权; 4、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 5、知情与同意权。患者对疾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护人员的情况等享有知情权,而医院采取的治疗行为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之后方可进行; 6、医疗文件的查阅权、复印权; 7、监督权; 8、索赔权; 9、请求回避权。对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医疗事故鉴定的组成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同时,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和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相应管理; 2、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及工作; 3、积极配合医疗服务,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治疗; 4、接受强制治疗义务。患者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强制性治疗; 5、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 6、防止扩大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后,患者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扩大,否则患者的扩大损失部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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