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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要条款及其解读
释义
    《民法典》第348条第2款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当事人信息、土地信息、建筑物使用空间、土地用途、使用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争议解决方法。(《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拓展延伸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关键条款及注意事项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一种合同。其关键条款包括土地面积、使用期限、使用权费用、用途限制、转让与继承、违约责任等。注意事项包括合同签订前需了解土地政策法规、合同条款要明确、费用支付方式要清晰、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要明确等。双方应谨慎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权益受到保护。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土地使用者与国家或地方政府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明确性对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涵盖了诸多重要条款,包括当事人信息、土地界址和面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空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使用期限、出让金及支付方式、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前,双方需了解土地政策法规,确保合同条款明确,费用支付方式清晰,并明确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土地使用者和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明确性对双方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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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6: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