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需要的条件: 1、小额贷款申请人需要是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贷款用途明确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3、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4、在保持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的同时还应满足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