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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征公民户籍证明 -户口
释义
    法律分析:
    1.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2、服兵役期间,只使用士兵证或士官证或军官证;3、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补办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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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