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临沂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临沂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条件 船舶达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条件 三、临沂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材料 1.《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表 2.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4.原《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适用于换发) 5.原《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换发) 6.述明理由的书面文件,以及有关的证明文件(适用于补发) 四、临沂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国务院令第355号 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04年6月交通部令2004年第7号 第十一条:中国籍船舶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