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第三人请求债务人为第三人提供担保。其目的在于保障第三人的追索权。依照法律规定,反担保的设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因为担保书附有反担保书。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请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才能成立反担保当事人;2、债务人或者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债务人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者质押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4、反担保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定形式,法律要求登记或者占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占有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