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了以下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由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强制执行。案情情节较轻的,一般可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