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 离婚 ,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 自愿离婚 并对 财产分割 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 离婚登记 手续,来实现在怀 孕期离婚 的目的。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也可以去 法院起诉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