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6月12日,一名女子在盐田区盐田街道东部华侨城茶溪谷坠桥。盐田警方接报后赶赴现场,女子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警方证实,坠桥女子为盐田区保密局局长,怀疑因抑郁症轻生。该女子能获得人身意外险理赔吗? 一、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一般来说,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涵盖了以下三种: 一、死亡给付,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额给付。 二、残疾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疾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 三、医疗给付,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的相关条件 投保者在选择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了解相关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在后期的赔付过程中更加方便。 对于意外伤害保险,它的赔付条件有一定的特殊性,首先就是所受的伤害必须具有外来的性质,意外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主要是那些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非本意的客观事件。对于被保险人的自残行为,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付;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就是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受伤必须要通过医院确定,并且有内在或者外在的损伤,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能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最后一点就是突发因素,这个规定也表明对于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导致被保险人受伤害的情况,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