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需自行准备吗? |
释义 | 离婚再婚不需要拿离婚协议,但需要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需要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1、离婚再婚不需要拿离婚协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离婚之后再次登记结婚的,不需要出具离婚协议,但应当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所以,离婚再婚不需要拿离婚协议。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在起草离婚协议时,有几个要点和注意事项需要考虑。首先,协议应明确规定财产分割的具体细节,包括财产的评估、分配比例等。其次,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协议应明确约定抚养权、探望权以及抚养费用等方面的内容。此外,还需注意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真实意愿,并经双方自愿签署。最后,建议在起草协议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结语 离婚再婚不需要拿离婚协议,但应当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然而,离婚协议在离婚过程中仍然具有重要作用。离婚协议规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起草协议时,要明确财产分割细节、子女抚养约定,并确保合法有效。咨询专业律师能帮助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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