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申请条件 |
释义 | 安置房申请条件如下: 1、安置房申请人、共同安置房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安置房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安置房申请人依照《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安置房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安置房申请。 安置房申请需要交多少钱 1、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一 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2、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二 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80元/套;非住宅: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三 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四 证书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5、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五 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零点一成,交易双方各交五成。 6、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六 契税,其中住宅:按投资额的零点一五成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零点三成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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