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配。在女子流产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想获得法定的损害赔偿,必须是由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引起离婚。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我们可知,依据民法典的平等原则,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都是平等分配的。在女子流产期间,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而想要在离婚中获得法定的损害赔偿。必须是由以上四项所引起的离婚。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 结语 总之,离婚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遵守相关法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同时,在女子流产期间,男方需注意不要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三十条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