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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北省村委会选举法新规
释义
    律师分析:
    大家都知道在农村里带领大家发展的一部分人一般就是村里的村委会干部,因此一个村里的村委会组成人员是很重要的。
    【法律依据】:
    《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做好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设区的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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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