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经济技术指标包括: 1、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筑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_瞬 3、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各屋外墙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4、基地面积:指根据用地性质和使用权属确定的建筑工程项目的使用场地,该场地的面积称为基地面积; 5、建筑密度: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 6、建筑容积率:系指建筑总楼板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7、绿地率: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8、日照间距: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9、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10、檐口高度:指结构外墙体和屋面结构板交界处的屋面结构板顶,檐口高度就是檐口标高处,到室外设计地坪标高的距离。檐口高度就是檐口标高处,到室外设计地坪标高的距离。“檐口”又被误叫作“沿口”一般说的屋面的檐口是指大屋面的最外边缘处的屋檐的上边缘,即“上口”,不是突出大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间的小屋面的檐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