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借款合同(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融资租赁合同;(四)保理合同;(五)建设工程合同;(六)技术开发合同;(七)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八)物业服务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第一款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六条 第二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六十二条 第二款 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五十一条 第三款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六十三条 第三款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八条 第三款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