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地上受伤需要区分是否属于工伤范围,这是在受伤后首先要做的事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工地上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在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应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完成以上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受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遭遇工伤,一般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生活护理费,如果构成十级伤残,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7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规定,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十级伤残可以获得4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8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