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诈骗有哪些特征 |
释义 | 汽车保险诈骗成立需要的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保险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4、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一、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如何处理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以保险诈骗共犯论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具体情形如下: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编造虚假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 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二、骗保有什么处罚? 骗保涉嫌保险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三、车辆骗保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车辆骗保未遂的处罚是判刑,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事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被保险人故意编造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虚假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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