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1、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先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有关事项的具体状况。 2、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材料;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4、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提出备案申请,并办理备案手续。 一、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 第五、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 第六、认缴出资: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二、开展破产清算评估工作中有哪几种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下:1、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2、通过对破产企业资产的清查及账册审计,全面核查此期间经济业务变动事项中是否存在以上情况,以确保破产企业资产安全级债权人的权益。3、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破产基准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评定估算。 三、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的特别之处在于: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3.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等。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 (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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