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
释义 | 1、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调解和好没有制作调解书,则从调解协议制作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是制作了调解书的离婚案件,则应从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开始计算六个月的。 3、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则是从撤诉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 一、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 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不予受理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离婚纠纷是否可以上诉 根据一审裁判类型的不同,权利救济途径也就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属于法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印生效。当事人不能就此提起上诉。2、调解离婚的案件。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生效,不得再提起上诉,如调解书送达前有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对该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可提起上诉。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准予离婚。在判决未生效前,原被告均可提起上诉。法院作出不准离婚或者准予离婚的判决,原被告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离婚案件,上诉虽然是权利,但能否实现上诉目的,非常客观的建议大家先咨询专业婚姻律师,更加务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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