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离婚协议算是离婚吗? |
释义 | 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解除婚姻关系还应以婚姻机关的离婚登记为准。 一、达成离婚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调解书生效一般情况下就不可以反悔。如果能证明调解违背了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协议离婚应带什么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应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本人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双方当事人携带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6、军人办理离婚登记还需要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2、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办理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总之,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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