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假公检法诈骗是指利用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的名义,以虚假手续、虚假文件等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其形式包括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工作人员实施的欺诈行为,以及依托网络、电话等方式虚构虚假情况进行的诈骗。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虚构事实方法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要应对假公检法诈骗的不同形式,需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人的话,谨慎对待涉及个人财产、家庭安全等重要信息的事宜。在遇到可疑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同时,也应该逐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假公检法诈骗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