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应如何写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两年租房合同 两年一给的租房合同可以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两年的租赁期限;两年到期后重新签约的特别约定;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公司未注册如何签租赁合同 公司未注册想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可以由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决定的代表人签订,也可以由全体发起人和出资人共同签订租房合同。合同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合同应当具备什么条款 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住所; 2、房屋的座位、面积、装修及设施;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维修责任; 7、转租协议; 8、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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