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办过户所需手续如下: 1、因为一些原因无法本人到场办理过户时,委托他人代办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时,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有土地证,也需提供土地证复印件、房产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房产夫妻共有,还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都需要提供,签好《授权委托书》到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他人代理房屋买卖过户《授权委托书》公证; 2、公证完成后,被委托人带着《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就可以代理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明的需要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过户代办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写明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土地使用权证号。明确在代理过户过程中手续费的缴纳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