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是不是不给离婚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是指双方进行了离婚登记之后,有三十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并不是说不给离婚。如果双方三十天内没有撤销离婚申请,那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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