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屋抵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1、房屋抵押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背法律或公序良俗;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哪些房屋不能办理房贷抵押 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未结清贷款的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2、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部分公房;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文物保护建筑;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权属有争议的房子;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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