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000多人网络诈骗案件得以侦破,如何处理? |
释义 | 网络诈骗抓获3000多人的处理: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被骗金额多少,建议保留证据并报警,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立即报警。被骗金额较少不愿报案,可在网络举报网站进行举报。综上,网络诈骗案件中,根据参与诈骗情节严重程度,法院会做出合理判决。 法律分析 一、网络诈骗抓获3000多人应该如何处理 1、网络诈骗抓获3000多人的处理是:诈骗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办 1、论被骗金额多少,首先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建议立即打110报警或到附近派局所报案。注:一般个人被骗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报警才给予立案。若低于2000元则按盗窃处理,做相应报案记录。若个人被骗金额低于2000元,如被骗几十、几百元的报警不予立案。 2、建议去派局所报案并提供有效证据。当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也将被立案调查。强烈建议受害者不要自认倒霉吃亏,而是带上证据去附近派局所做报案记录。 3、被骗金额较少,且不愿意去派局所报案。建议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当举报达一定次数后,相关部门定会立案调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其得到应有惩罚。举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详细填写举报信息。 综上所述,在最近查处的网络诈骗案件中,有的网络诈骗抓获3000多人,这属于特大团伙作案。公安机关收集完证据后,会交给检察院发起公诉,根据犯罪嫌疑人参与诈骗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法院会做出合理判决。对于组织网络诈骗的主犯,法院会从重处罚,最高量刑可以到无期徒刑。 结语 网络诈骗抓获3000多人,涉及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参与程度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主犯,应根据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公安机关将收集的证据移交给检察院,后者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情节严重程度提起公诉,法院将根据证据作出合理判决,对组织网络诈骗的主犯将会受到严厉惩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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