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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公益林补偿是哪年开始
释义
    法律分析:
    国家公益林补偿是自2010年开始。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15元/亩,其中,直补到集体和个人所有的12.75元/亩,集中统一管护费2.00元/亩,公共管护支出为0.25元/亩。《森林法》第十四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森林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履行国有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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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4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