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济宁市居住证办理费用怎么算 居住证办理不收取费用 二、济宁市居住证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明或就业证明或就学证明 三、济宁市居住证办理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年10月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 第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第八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第九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一人一证,每年签注一次。 四、济宁市居住证办理地点 济宁市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及公安分局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