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山东出生证明丢了补办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出生证明丢了补办流程:首先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然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发放新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 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 收养 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