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的城市的医保余额能用吗 |
释义 | 别的城市的医保余额能用。 医疗保险具备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保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参保; 2、资格审核认定: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 3、签订《城镇居民医保费自动转帐付款授权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 4、缴费:本家庭一参保人在指定银行开设个人结算专户,并存入足够款项,由社保机构委托银行划款; 5、领取《医疗保险证》:缴费30日后,凭《授权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医疗保险证》。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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