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别人欠钱不还也是要起诉费的,但是起诉后撤诉的话诉讼费减半缴纳,不可以全退。欠钱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